《宜昌市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红黑榜制度(试行)

发表时间:2023-11-22 14:54:18 来源:节能开发

  微信平台导读:日前,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宜昌市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红黑榜制度(试行)》的征求意见通知。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健全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住建局、市城管委联合制定了《宜昌市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红黑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条为逐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规范、提升参建各方文明施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建立联合会商机制评选小组,负责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市场质安站和市城管支队负责。每月会商确定红黑榜名单,利用“宜昌住建”、“宜昌城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每月发布不少于一次。

  红榜项目数量一般控制在在建项目总数的2%以内;黑榜项目数量一般控制在5%以内。

  (三)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每天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四)施工现场不得进行熬煮胶水等易产生严重刺激性异味、对环境污染较大的施工作业行为;

  (五)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及时清洗整理,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张贴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环保标识;

  (七)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一定要使用经城管部门许可的渣土车,严格依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进行密闭运输;

  (八)工地大门及50米范围内道路必须设置专人清扫保洁,进出车辆100%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三)当月因安全文明施工被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可不受项目数量的限制)。

  (二)因扬尘污染或违反臭氧管控要求,被大气办组织的第三方巡查曝光两次或以上,经查证属实的;

  第七条各级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定时进行专项督查、巡查、夜查,对未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并对责任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第八条市住建局按照《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列入红、黑榜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企业分别记优良(不良)行为,加(减)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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