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锦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6%,同比提高5.7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污染治理走在全省前列;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定,一类海水水质达到了97.09%;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如期完成国家、省、市各项考核指标……“生态锦州”建设为锦州人呈现出慢慢的变多的生态“福利”。2019年春节刚过,在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又有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马力全开,锦州生态环境将越变越美!
2月13日,锦州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回顾了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对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部署。副市长马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市长马海峰讲线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主线,以《锦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抓手,努力实现三大目标:
75.6%的基础上再有所提升,达到或超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1%的标准,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8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33.3%,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
一是解决问题有新进展,持续抓好督察整改。认真落实《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压实部门职责,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对违法违纪问题从严问责。充分的发挥市本级环境督查作用,推动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二是治水有新突破,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水库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加快黑山庞家河下游人工湿地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推进凌海市铁北和城南两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白沙湾污水处理厂和2018年
个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作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严格落实河长制,多部门联动,加强对域内排污企业、河道清於和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管。全方面提升城镇水污染治理水平,继续开展沙子河、庞家河重污染河流根治行动,抓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强化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管,确保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以渤海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为牵引,开展辖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入海排污口监管执法水平。夯实各县(市)区、各部门污染物减排责任,完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03
三是“气质”再提升,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以上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工作,取缔城市建成区散煤销售网点,完成“散乱污”企业摸底调查并开展治理。推动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建成区和工业园区遗漏的
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冒黑烟”机动车综合整治,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辆持续更换。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清扫、散料运输、堆场覆盖等扬尘管控,加强城市绿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落实管控责任,严控秸秆焚烧。加强工业公司达标排放管理,完善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建设,逐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04
四是治土有新作为,巩固土污染防治成果。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主线,继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企业地块风险等级和采样调查企业名单,完成点位布设方案编制,并启动采样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协调相关部门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采取对应管理措施,保障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和法规,严控土壤污染。
五是农村治理有新成果,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为重点,以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六是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完成“三线一单”划定工作。督促“绿盾2018”专项行动排查出的自然保护区内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完成整改。结合县(市)区发展定位和目标,识别各区域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是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综合执法。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各级环境监察监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环境监察,做到监察全覆盖,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及群众环境信访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力度,联合司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区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属地原则,市县(市)区两级做好本级环境监察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八是保证队伍稳定,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按照省、市机构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化县(市)区环保机构和机制改革,做好职能转换和工作衔接,做到提前入手,尽早筹划、紧跟步伐,保证改革期间人心不散、工作不乱、干劲不减。
九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充分的发挥各级主流媒体、环保微信、微博新媒体和网站平台作用,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和“六五”环境日等契机,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公众热情参加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是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强化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政治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机关建设,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落实好“定岗、定编、定流程”工作,抓好干部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用好干部,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意义。全市广大生态环保工作者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二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抓好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为主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大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燃煤污染、工业废气、车船尾气、扬尘、烧烤油烟专项治理,严控秸秆焚烧。二是推进碧水工程,抓好好饮用水源保护,落实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推进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稳定海水水质,确保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下降。三是全方面实施净土工程,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组织土壤污染责任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开展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作,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治理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极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实现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三要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针对整改任务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督察提出的要求,抓紧整改、逐条落实。要紧盯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找准问题症结、理清思路、抓紧突破。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确保该解决的问题实实在在得到解决,已销号问题无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敷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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