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管控和修正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誉记载体系”的公告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管控和修正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誉记载办理办法(试行)》(环土壤〔2021〕53号,以下简称《信誉记载办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安排开发了“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管控和修正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誉记载体系”(以下简称“信誉记载体系”),体系已于2021年9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现请各从业单位按规则向我局请求“信誉记载体系”账号,完善单位及个人隐私信息并录入事务展开情况。详细事项公告如下:
注册地址在唐山市的从事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管控和修正从业单位及其所属从业个人。
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土壤污染情况查询、土壤污染危险评价、危险管控计划编制、修正方 案编制、危险管控施工、修正施工、危险管控作用评价、修正效 果评价、后期办理、相关工程监理、相关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等活动的单位。
从业单位向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信誉记载体系”的资料,市生态环境局审阅资料无误后向从业单位分配“信誉记载体系”账号和暗码,账号为受理目标的一致社会信誉代码。请求“信誉记载体系”的资料包含:
以上资料需独自扫描成PDF文件(单个文件巨细不允许超出3M),请发至邮箱。
(一)从业单位可在信誉记载体系主页下载用户手册(附件2),并依照《信誉记载办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在体系中记载从业单位和从业个人基本情况信息、成绩情况信息。从业单位应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任。
(二)2021年9月1日今后请求土壤污染情况查询等陈述评定、存案的,相关从业单位和个人应在请求评定前完结信誉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