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水平发展的25项措施》正式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聚焦市场需求,突出服务保障,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聚焦制造强市建设,坚持专班推进,主动对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围绕892家攀登企业和872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列出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主动帮扶指导。严格落实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提前介入,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做到即来即审。
开设环保政务服务“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生态环境宣讲等途径,强化环评咨询服务,加大环评政策宣传,帮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环评有关要求。加大服务攀登企业力度,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查交流,听取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要素需求。
推进“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衔接,积极探索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持续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全面贯彻规划环评制度,督促济宁市所有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全方位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释放发展空间。一季度,启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方面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做好明显问题排查整治。
一季度,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年力争建设2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协调推进村庄内污水垃圾治理、畜禽粪污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济宁市906个村庄整治任务。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县(市、区)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整县制完成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申请省级财政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
每季度在济宁环境网站()发布更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危险废物经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等信息,合理规划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本市需求。
积极探索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落实《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
深挖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指导县(市、区)落实辖区总量指标保障第一责任,开展重点项目总量指标市级统筹协调,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排污总量指标需求。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指导具备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绩效A级企业,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做好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调剂,并确保济宁市涉“两高”行业合规项目的碳排放总量需求。
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深度治理。企业采用符合国家相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将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配合市财政局尽快下达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加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精准识别2023—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重点项目,建立济宁市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全力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广泛宣传环保金融政策,带领企业申报环保金融项目,助力企业融资。
积极申报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支持获批建设的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每个最高50万元。
力争创建1家省级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培育壮大1家生态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36家生态环保产业高成长企业,组织企业参选省生态环保“百强企业”。组织并且开展1家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试点,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每个最高50万元。
组织开展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并推荐2个以上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申报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项目,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每个最高100万元。
推进邹城工业园区获批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命名,争取新获命名园区省级奖补资金最高300万元。
加快推进济宁高新区洸府河东岸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EOD模式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鼓励合乎条件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纳入国家、省生态环保金融支撑项目储备库。
在济宁市遴选10个左右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和企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矩阵发布系列政策解读,开展政策帮扶工作。“点单式”提供环保法律服务,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针对性解答企业环保法律问题,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积极参与省“百园千企”生态环保科技帮扶活动。印发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创新惠企政策,主动上门送政策服务,组织并且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举办生态环境科技交流对接会,搭建环保新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2023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落实“白名单”车辆免于定期排放检验和排气污染物检测。
依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利用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技术方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指定专人负责,通过企业服务端APP搭建企业执法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环境执法相关业务“掌上办”;指导企业通过服务端APP上传反馈整改资料,并于收到整改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实现闭环管理。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水、气、辐射、危废等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并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的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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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济宁车管所发布济宁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周六周日预约检验一览表。方便广大车主办理车辆年审业务,济宁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周六周日延时服务,所有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通过网页或交管12123APP均可以办理预约检验测试业务。[详细]
2月24日,济宁学院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详细]
2月23日,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济宁考区服务指南发布。考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地址为金宇路77号,北门地址为任城大道路南50米。[详细]
经各创建集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团委(青工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团委(青工委)推荐,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济宁市诚审惟公志愿者服务队等164个青年集体纳入本次创建范围。[详细]
2月22日,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济宁市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信息。[详细]
2月22日,济宁公安交警公布了2月份“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量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名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