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李庄涧、横一河(景区)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7 01:49:30 来源:节能开发

  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经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3〕187号)批复,工程所需资产金额来源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李庄涧、横一河(景区)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扬州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项目建设的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 2024 年安全度汛,计划实施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内容有永胜冲、槐北河、杭庄河、鸭成河、横一河(景区)、陈庄河、中心河、李庄涧8条河道综合整治,其中横一河(景区)及李庄涧2条河列入《市政府关于扬州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项目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度防洪排涝应急项目清单。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2条河道李庄涧及横一河,均位于瘦西湖风景区东北侧。李庄涧河道整治范围为北起槐泗河,南至宁启铁路保护范围外,横一河(景区),整治范围为北起宁启铁路保护范围外,东与邗江段,拟开河道连接,南侧新开至江平东路现状箱涵。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均为 4 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 5 级,本次工程设计防洪、除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

  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李庄涧、横一河(景区)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内容和规模为:

  (1)河道综合整治:李庄涧改线m,输水管线m;横一河(景区)新开河道约800m,驳岸防护1600m;沿线)建筑物:李庄涧过路箱涵3座,保水坝2座,活水泵站1座,现状箱涵拆除1座;横一河(景区)过路箱涵1座;滚水坝1座,节制闸1座。

  本次招标共计1 个标段,即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二期)李庄涧、横一河(景区)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编号: SXHHS-2023-EPC),本标段概算投资约3800万元,建安投资3500万元,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以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的具体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生产准备、工程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保修期等一切工作。

  (1)工程设计:设计的具体方案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上级审批部门组织的技术咨询、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可行性研究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工期要求:总工期155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12月28 日开工,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另计)。

  (1)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审查后5日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项目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整体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 家,即最多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实施工程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能参加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筑设计企业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筑设计企业确认。

  (2)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8月-10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对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3.3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3年9月26日发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4 近5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批次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有关的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买卖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12月13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

  电线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②当n>

  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允许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及各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的具体方案 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的基本要求,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 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分。

  1、工场布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箱涵、涵坝、泵站等建筑物实施工程的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中标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1、设计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须包含水工、岩土、电气、造价、水土保持专业得1分,每缺一个扣 0.5 分,最低得 0 分。所配置的人员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3年9月28日起应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

  值25磅。(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

  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2、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要求组建监督小组(成员三人),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做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可以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具体定标方案如下:本次定标采用“票决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

  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论。定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设计单位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最具代表性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不超过3项)

  注: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最具代表性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超过3项)

  注: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定标候选人施工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施工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能够使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能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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