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文明行车承诺书

发表时间:2024-04-11 10:36:32 来源:节能开发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效遏制摩托车、电瓶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多发势头,规范文明行车、预防和减少涉及此类车辆的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贡献力量。

  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

  按道行驶,驾驶摩托车要走最右侧车道;驾驶电瓶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走最右侧车道。

  文明行车,自觉摒弃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骑行接打电话、随意变道、随意调头等交通陋习。

  在接送孩子上放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和法规,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不乱停车、不载人超员(摩托车只能载1人)、戴安全头盔。同时,摩托车后座不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需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不得载人。

  教育引导身边的亲属、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和法规,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时按道行驶、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等。

  依据《道安法》第91条第1款和110条第1款,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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